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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蓝牌轻型货车4.2米政策,专用汽车公告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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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蓝牌轻型货车4.2米政策,专用汽车公告相关注意事项

  • 2021-02-17     来源:60qc     点击:
  •     请大家关注以下对于轻型货车的新要求,以下技术要求需工信、公安两部委联合签发后才会实施。程力汽车公司建议各底盘事业部或专业厂对所涉及的相关产品公告可提前进行梳理,对库存车辆进行妥善处置。有可能年后就要实施,必要时尽快上传合格证。也有可能合格证上传了,公安部门也不认可,只认实车是否满足要求,但是上传了合格证会多一份希望。
     
    一、对于轻型货车相关要求
    1)轻型货车,指车长小于 6000mm 且总质量小于 4500kg,在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货物的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
     
    2)相关技术要求
    ——总质量超过 3500kg 的仓栅式轻型货车货箱(厢)应采用多层仓栅式结构(货箱底板至仓栅顶部距离小于 1.5m除外);层板布置应均匀、合理、不可拆卸。
     
       具有自卸功能的轻型货车(包含垃圾车、随车起重运输车等运输类产品)总质量应小于等于 3500kg。
     
       注:垃圾车主要是指与自卸车功能结构相似的专用货车产品,不包含压缩垃圾车
    摆臂式、自装卸式、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总质量超过 3500kg 的轻型货车(不包含客厢式运输车)车辆结构配置技术要求:
    ★轮胎负荷不大于总质量的 1.4 倍。轮胎名义断面宽度不超过 7.00 in 或者不超过 195 mm;
    ★发动机排量:不大于 2.5L;
    ★货箱内部宽度不大于 2100mm。
     
    3)清障车相关技术要求
    ——清障车不允许使用双层结构、厢式结构。
    ——拖拽式轻型清障车的托牵质量应大于等于 1000kg;
    平板式轻型清障车的托举质量应大于等于 1500kg。
     
    二、从342批(3月份)公告开始,每月《公告》8号将进行公示(新产品、变更扩展、车船税)。5号开始导公示数据(完成三级审查,已受理车型)。
        提醒大家注意:只有在1号提交的车,才能完全确保5号前能完成一次受理审查,合理安排样车的生产和检测进度。重点车型提前告知!
    全国24小时咨询热线:徐经理:138-8688-3056           柯经理:138-8688-9012